水土保持質量評定中怎么進行項目劃分?
2023-11-27 來自: 互聯網 瀏覽次數:559
水土保持工程質量評定應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三個等級。
一、單位工程劃分
單位工程應按照工程類型和便于質量管理等原則進行劃分。
1、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工程
(1)大型淤地壩或骨干壩,以每座工程作為一個單位工程。
(2)基本農田、農業耕作與技術措施、造林、種草、生態修復、封禁治理、道路、南方坡面水系、泥石流防治等分別作為一個單位工程。
(3)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如谷坊、攔沙壩等,統一作為一個單位工程。
2、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程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程劃分為攔渣、斜坡防護、土地整治,防洪排導、降水蓄滲、臨時防護、植被建設、防風固沙等八類單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劃分
分部工程可按照功能相對獨立、工程類型相同的原則劃分。
1、水土保持生態工程
(1)大型淤地壩或骨干壩劃分為地基開控與處理、壩體填筑、壩體與壩坡排水防護、溢洪道砌護、放水工程等分部工程。
(2)基本農田劃分為水平梯(條)田、水澆地水田、引洪漫地等分部工程。
(3)農業耕作與技術措施以措施類型劃分分部工程。
(4)造林劃分為喬木林、灌木林、經濟林、果園、苗圃等分部工程。
(5)生態修復工程按照流域或行政區域劃分分部工程。
(6)封禁治理主要以區域或片劃分分部工程。
(7)道路(含施工便道)工程劃分為路面、路基邊坡、排水等分部工程。
(8)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劃分為溝頭防護、小型淤地壩、攔沙壩、谷坊、水窖、渠系工程、塘堰、溝道整治等分部工程。
(9)南方坡面水系工程劃分為截(排)水溝、蓄水池、沉沙池、引水與灌水渠等分部工程。
(10)泥石流防治工程劃分為泥石流形成區、流通區、堆積區等分部工程。
2、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程
(1)攔渣工程劃分為基礎開挖與處理、壩(墻、堤)體、防洪排水等分部工程。
(2)斜坡防護工程劃分為工程護坡、植物護坡、截(排)水等分部工程。
(3)土地整治工程劃分為場地整治、防洪排水、土地恢復等分部工程。
(4)防洪排導工程劃分為基礎開控與處理、壩(墻、堤)體、排洪導流設施等分部工程。
(5)降水蓄滲工程劃分為降水蓄滲、徑流攔蓄等分部工程。
(6)臨時防護工程劃分為攔擋、沉沙、排水、覆蓋等分部工程。
(7)植被建設工程劃分為點片狀植被、線網狀植被等分部工程。
(8)防風固沙工程劃分為植被固沙、工程固沙等分部工程。
三、單元工程劃分
1、 單元工程應按照施工方法相同、工程量相近,便于進行質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則劃分。
2、不同工程應按下述原則劃分單元工程:
(1)土石方開挖工程按段、塊劃分。
(2)土方填筑按層、段劃分。
(3)砌筑、澆筑、安裝工程按施工段或方量劃分。
(4)植物措施按圖班劃分。
(5)小型工程按單個建筑物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