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加工制造廠區水保驗收范本
2023-07-21 來自: 甘肅中北智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27
甘肅中北智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關于蘭州加工制造廠區水保驗收范本的介紹,生產建設項目在發展改革等部門如果是分期立項,則屬于分期建設項目,可以根據分期立項情況分期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分期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堆放在渣土消納場的棄土占地如果不屬于項目征占用土地范圍,不應當納入生產建設項目的水土流失預防責任范圍。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合格后,及時在其官方網站或者其他公眾知悉的網站公示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通過3個月內,向審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的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
蘭州加工制造廠區水保驗收范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驗收資料制備由項目法人,或者生產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制備的資料應加蓋制備單位公章,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驗收資料制備、驗收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制備的資料應加蓋制備單位公章。根據規定,需要編報水土保持方案的應是生產建設項目,是否屬于生產建設項目應根據其在發展改革等部門的立項(即實行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的項目)情況來定。因此,無立項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納場不屬于生產建設項目,無需編報水土保持方案。由于在建設期間和運行期間需要挖填土石方、擾動地表植被和排棄建筑垃圾等廢棄土石渣,因此經營管理單位在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建設期間和運行期間應采取預防和治理措施,防止產生新的水土流失。
對拒不執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制度和驗收標準、不按規定辦理竣工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和超層越界開挖等行為依法處罰。對違法開工建設的水土保持設施,責令限期改正,并按規定予以處罰。水土保持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越界開挖、超層越界采砂和亂采濫挖。根據有關規定,生產建設項目規模和占地未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表土剝離量和植物措施總面積減少百分之30以上,水土保持重要單位工程措施體系發生變化,可能導致水土保持功能顯著降低或喪失的,建設單位需要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因生產建設項目規模減小而引起工程占地減少,導致表土剝離量和植物措施面積減少的部分,不計入變更計算。
驗收結束后,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評價結果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建議書,應予以撤銷或者取消;對評價結果不符合我國有關規定的項目建議書,應予以更正。驗收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驗收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和技術人員名單,驗收標準,驗收結果,有關文件及其他文件。驗收結束,項目法人應向項目法人辦理竣工決算書。對未按規定進行竣工決算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水土保持工程項目竣工后,項目法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驗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