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影響評價主要內容及相關要點
2023-09-08 來自: 國杰水生態 瀏覽次數:351
防洪影響評價主要內容及相關要點
Part.1
什么是防洪評價?
根據《***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八條、《***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七條和三十三條,以及《***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等要求規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線路的凈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兩堤之間埋沒管道的深度,符合防洪和航運的要求,應當就建設項目對防洪可能產生的影響作出評價,編制防洪影響報告,提出防御措施;
在洪泛區、蓄滯洪區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批準時,工程建設方案應當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附具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書。
防洪影響評價→河道、渠道涉河建設項目;
洪水影響評價→湖泊、水庫、蓄滯洪區、洪泛區建設項目;
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適用于涉河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導則主要適用于蓄滯洪區。
Part.2
哪些項目需要做防洪評價?
1、跨越河道的管道
2、穿越河道的渡槽
3、涉水河道的凈空高度
Part.3
如何做防洪評價?
①收料:主設資料(可研、初設、施工圖、竣工圖,地勘報告)、流域資料、水利規劃、上下游工程概況。
②分析計算:洪峰流量、洪水位、沖刷深度、壅水、允許梁底高程
③評價:
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綜合規劃和有關的國土及區域發展規劃,對規劃實施有何影響;是否符合防洪標準和有關技術要求。
2)對河勢穩定、水流形態,水質、沖淤變化有無不利影響。
3)是否妨礙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4)對堤防、護岸和其他水工程影響。
5)是否妨礙防汛搶險。
6)建設項目防御洪澇的設防標準與措施是否適當。
7)是否影響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權益。
8)是否符合其他有關規定和協議
④防治與補救措施:
設計不符合水利要求→反饋業主解決方案。
⑤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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